脸书PO文爆料被控诽谤! 段宜康遭判4个月、褫夺公权1年
民进党立法委员段宜康2014年九合一选举期间,彰化县长选举倒数12天,在脸书爆料,「前绿营的黄文玲、国民党的林沧敏,竟共用一个金主萧景田」, 黄文玲控告违反了选罢法和加重诽谤,台北地院28日判决,判处4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罚金,将褫夺公权1年,全案还可以上诉。
段宜康在当时选举期间,在脸书贴出,「前绿营的黄文玲、国民党的林沧敏,竟共用一个金主萧景田」 等言论,当时黄文玲就在文章下留言,「一定追究段委员刑事责任,绝不宽贷!」等不到段的证据,因此提告,去年7月北检起诉,不过他出庭时提到,当时有人检举,萧景田在农会有巨额的贷款,共用金主是地方人士说的,也有求证,PO文是希望相关单位能调查。
黄文玲则批评段没有证据,毁灭她的人格,台北地院今天判决,判处段4年有期徒刑,能易科罚金、褫夺公权1年,全案还可以上诉,不过根据《公职人员任用法》规定,如果判褫夺公权,一旦定谳就会失去公务员资格,因此该案如果上诉后,维持判决结果定谳,段宜康可能会丧失立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