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农地整治 魏明谷:2000万停耕补助还没核发下来
为改善彰化县受污染农地,彰化县长魏明谷23日会同立法院社福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召委林淑芬及立委黄秀芳等人前往东西二、三圳现场了解现况及整治情形,魏明谷除向与会人员说明彰化的国土规划方向以外,并提出三项诉求,期望透过中央补助经费的挹注,改善及解决彰化土地污染问题,尽早完成农地整治并还地于民。
魏明谷表示,彰化县的国土规划是采取北工业、南农业的方向,彰北邻近台中大都会,一年有将近50公顷的农地被用来盖工厂,县府却没有经费取缔违章工厂;而北彰化的东西二圳灌溉沟渠因为没有实施灌排分离,十年前发现镉米后就进行农地整治,但仍重复被污染,农民因此希望能变更土地使用,从事农业的意愿较低,而南彰化保有较好的农村面貌,县府会致力保护彰化的粮仓。
魏明谷提出三项诉求,一是尽快核拨第二期的整治经费,二是4月应该核发的2,000多万停耕补助目前还没核发下来,造成农民的误解,希望环保署尽快核发,第三则是尽早拨付业务费用补足污染防治人力。
环保署表示,二期整治经费4.5亿元已完成审查核定中,停耕补助已核定,应该很快就会核拨,至于污染防治人力不足问题将会通盘考量。
林淑芬立委表示,土壤污染大多跟随着灌区而来,其他像是工业发展,如电镀产业,以及土地分区管制,如工业区的不足使得农业区就地设厂或是地下工厂等结构面的问题所产生,因此针对相关土壤污染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寻求不管在技术层次还是结构层次的污染整治最适方法,同时并了解地方执行面有无需要在结构或是制度面进行检讨的地方,期许借此机会,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讨论,解决问题。
环保署督察总队长萧清郎表示,彰化县发生农地污染的主因来自于电镀工业,这两年来,彰化县环保局还有环保署督察大队全力的进行管制工作,许多工厂受到起诉、停工的处分,并陆续辅导业者进驻到彰滨工业区,这样废水就会由工业区来处理,由治标慢慢导向治本,至于已受污染农地,也要整治恢复清洁。
江培根局长表示,彰化县管制污染土地共225公顷,其中118公顷已完成监督及整治工作发包作业,后续也已提出107公顷的整治计划,目前送环保署审查,希望环保署尽快核定经费,让县府尽早整治农地并还给农民耕种;为了防止土地再受污染,已公告东西二三圳1,300多公顷的总量管制区,禁止设立会产生重金属废水的新事业,确保水质符合灌溉水标准,让农地不再受污染。
环保局除积极办理县内农地整治改善外,同时针对农地污染源头加强查缉,以防止工厂非法排放废水造成农地污染,102年起即透过检警环合作联盟启动各项稽查专案联手打击环保犯罪,一经查获不法情事绝不宽贷,目前东西二三圳灌溉水质已获得显著改善,重金属合格率超过9成以上。
彰化县政府于105年5月17日正式公告东西二、三圳废(污)水排放总量管制方式,从水污染点源稽查扩展为区域性的重金属排放管制,指定以东西二、三圳为灌溉用水区域为第一级应特予保护农地水体之排放总量管制区(简称第一级总量管制区),采辅导与管制并重方式,杜绝源头污染。
第一级总量管制区范围约13.56平方公里,涵盖彰化市及和美镇部分区域,管制区内铜、锌、镍、镉、总铬及六价铬等6项重金属列为管制污染物,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业废水排放上开6项重金属者将不得新设于第一级总量管制区内,既设事业亦不得变更增加排放重金属废水量或总量,倘违规经撤销许可后将不再核发,另施行后5年水体仍不符合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属违法情节重大事业,许可届满后也不再核发,彻底削减管制区重金属排放总量。
今(105)年度预计执行管制区内未列管事业查核,倘查获属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业,将依法处停工,另针对管制区内列管事业全面稽查,如有违反水污法将依法处分,确保灌溉水源水质安全无虞,以保障食用作物安全。
这次与会人员还有立委陈曼丽、吴玉琴、蒋万安及行政院环保署督察总队长萧清郎等中央人员、以及彰化县议员赖岸璋、林世贤、彰化市长邱建富、彰化县环保局长江培根、新闻处长林德宇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