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报告公布 北荣总前院长未利益回避遭罚百万

▲26日监察院公布「廉政专刊」第34期,内容中指出前荣总院长未回避利益冲突,罚缓新台币100万元。(图/翻摄自网路)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26日出版的「廉政专刊」指出,前台北荣民总医院院长李良雄任职期间,明知该院绩效奖金发放名单中包含本人,仍亲自签核绩效奖金发放给自己,因未利益回避,遭罚锾新台币100万元;廉政专刊指出,李良雄因绩效奖金最终获400万元,有利益冲突却未回避,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

廉政专刊第34期公布违反政治献金法的罚锾处分确定名单,包括嘉义县长张花冠台湾团结联盟及台东县黄健庭等人。廉政专刊指出,张花冠及台联都收受财务亏损公司的政治献金,监察院罚锾20万元;黄健庭竞选期间,收受1家与政府投资契约关系的公司政治献金等情事,受罚60万元,并没入35万元。

企业违法捐赠受罚的部分裕隆日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捐给民国98年参选连任的苗栗县刘政鸿政治献金,但裕隆日产公司和政府有巨额采购契约,依法不得捐赠,监察院处罚裕隆日产100万元;同样也遭罚100万元的公司还有矽品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矽品的外资持股比例为61.58%,依法不得捐赠政治献金,监察院也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