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创最高纪录!廉政署揪5000万房产未申报 前营建署主秘遭重罚800万

廉政署

前内政部营建署主任秘书洪嘉宏,被控担任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长期间,涉入远雄眷改案,收贿3550万元,一审遭依贪污罪重判8年2月,但廉政署查出,洪嘉宏利用妻子闺密的名义购买新店及桃园的房地产,却连续2年隐匿未申报公职人员财产,经法务部审议后认为洪隐匿不动产价值近5000万元,价额庞大,连续2年分别裁罚洪最高额罚锾400万元,合计重罚罚锾共800万元,已创下国内史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罚金额最高纪录。

2017年9月,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侦办远雄眷改案约谈洪嘉宏,查出洪在营建署城乡分署长期间,用妻子闺密的名义购买新店及桃园3处不动产,另以主管全台眷村改建案职权机会,向远雄3家建设公司索贿3550万元。2022年10月,台北地院一审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洪嘉宏徒刑8年2月,并没收洪自动缴回3550元犯罪所得。全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事后廉政署认为,洪嘉宏于2014、2015年担任营建署城乡分署分署长期间,依规定申报公职人员财产时,未如实申报新店、桃园等地不动产,故意隐匿财产,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送请法务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案件审议委员会」审议。法务部审议后,认定洪嘉宏故意申报不实,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作成罚锾处分。

由于洪嘉宏隐匿申报的不动产,总计价值近5000万元,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案件处罚锾额度基准》规定,隐匿财产价额在4000万元以上者,处最高罚锾金额400万元。

因此,法务部以洪嘉宏在2014、2015年违法未申报不动产、且隐匿财产价额逾4000万元,2次违法行为各处最高罚锾400万元,总计洪嘉宏罚锾共800万元,已创下史上公职人员财产申请处罚金额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