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申报营所税 最高罚9万

营所税申报概况

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5月31日截止,尚未申报营所税的企业接下来将面临罚金,会计师表示,如于接获稽征机关填发滞报通知书15日内补办结算申报,或于稽征机关填发滞报通知书送达前自行申报,将按核定应纳税额另征10%滞报金(最低1,500元,最高30,000元)。

至于营利事业于接获滞报通知书之后,仍未于滞报通知书通知补报期限内办理结算申报,稽征机关即依查得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核定其所得额及应纳税额,并按核定应纳税额另征20%怠报金(最低4,500元,最高90,000元)。

会计师表示,应设置股东可扣抵税额帐户的营利事业,如果未依限申报或是未据实申报股东可扣抵税额帐户变动明细资料,依规定则会被处7,500元罚锾,并得按月连续处罚至依规定补报为止。

5月31日是营所税和综所税申报截止日,财政部统计至5月30日为止,综合所得税共已完成申报625万件,约97%完成申报;至于营利事业所得税总申报件数102万件,已有99%完成申报;未分配盈余申报件数是62万件。

财政部强调,营利事业利用网路办理营所税结算申报,如属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案件、其他须检送相关书表及附件申报案件,除按时申报,并应于6月30日前将会计师签证报告书、申报书相关页次及相关附件寄交所在地国税局。

若相关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案件的会计师签证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未于期限前送交,将视同普通申报案件,不得适用税法相关优惠,例如适用较高的交际费限额、或得将经稽征机关核定的前十年内各期亏损自年度所得额中减除。

其他优惠还包括可免除国税局抽查调整所得额外加征10%未分配盈余税,会计师说明,主要是课税所得额将以原申报数为准计算未分配盈余,所以国税局抽查后调整的课税所得额,不再另外加征10%未分配盈余税。

依据所得税法规定,未分配盈余计算,如于申报尚未经稽征机关核定者,得以申报收件计算;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案件,则应以纳税义务人申报数为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