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场所申报逾期 今年直接开罚...侥幸恐吃5万罚锾

消防安全设备场所管理权人若未依规定定期申请检修,未来将直接被处1万到5万元罚锾。(图/记者林炜杰翻摄) 记者林炜杰/新北报导

消防法修正案今年1月18日明定,为了维护消防设备安全性,消防安全设备场所管理权人,应委托专技人员检修场所内设备并申报,而场所可区分为「甲类场所」每半年需申报检修1次,与「甲类以外场所」每年需申报检修1次,未来将不再柔性劝导,而采直接举发制,若未依法检修,恐面临新台币1万元到5万元的罚锾。

各类场所检修申报制度执行其实已超过18年,是各类场所管理权人的法定义务,但仍有管理权人心存侥幸,抱着没被抓到就没关系的心态,未依法申请检修,恐造成消防设备安全疑虑。为了有效监督消防局未来将不再柔性劝导,而采直接举发制。

消防法于今年完成重大变革,甲类场所应于6月30日与12月31日前,完成每半年检修申报程序,而甲类以外场所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每年检修申报程序,若管理权人未在期限前完成,将直接处新台币1万元到5万元的罚锾。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呼吁,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设备的设置与维护,为管理权人之法定义务与责任,若管理权人未依法设置与维护而导致人员伤亡,除了高额罚金外,更将面临最高1年以上7年以下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