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枪」最后申报期限倒数 非法持有最高罚20万元
操作枪报缴倒数!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20条之1修正案,已在今年6月10日总统公布施行,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的团体、民众,应在12月11日前携带操作枪、身分证明文件,到户籍地的警察局、分局办理「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完成鉴验及发照后就能合法持有;如果未报备违法持有者最高可罚20万元罚锾。
本次修法是为修正「模拟枪」定义,将撞针洞未贯通,滑套枪机内不具撞针及刻意规避模拟枪应具备「打击底火」要件的「操作枪」纳入「模拟枪」管制范畴。
此外本次修法并未涉及低动能游戏用枪,不影响玩具枪业者及玩家权益,同时为尊重及维护原住民传统文化、保障其合法及安全使用自制猎枪,也将自制猎枪所需主要组成零件及弹药,纳入除罪范围,并由专责单位辅导,以提升安全性。
三重警分局特别提醒持有操作枪、模拟枪的民众需注意,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的团体或民众为维护自身权益,应在今年12月11日截止前,携带操作枪及身分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的警察局或警察分局,办理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待完成鉴验及发照后,即可合法持有。如未能于期限内完成报备程序,依新修正条文,违法持有者最高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操作枪报备持有或撤销流程。(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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