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申报倒数4天 台南9成大楼未申报 最高恐罚30万

近几年接连发生多起大楼重大火灾事件,最新规定8楼层以上的集合住宅公寓大厦,应定期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洪荣志摄)

近几年接连发生多起大楼重大火灾事件,政府从2023年起新增8至15楼层集合住宅公寓大厦,每3年应办理1次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市府工务局表示,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距申报截止日只剩下4天,但全市应申报199件,目前仅10%完成申报,未依规定完成公安申报者最高可罚30万元。

工务局表示,根据内政部《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原先只规定16层以上住宿类建筑物,每2年应公安申报1次;新制则是扩大至8层以上未达16层的建筑物,每3年也应申报1次。

工务局指出,根据新规定,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该委托经中央认可的建筑物公共安全查机构,办理公安申报作业,检查项目包含: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共6大项。

工务局还说,如果大楼屋龄未达20年的建筑物,即2004年1月1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者,应该在今年第一季3月31日以前完成申报;屋龄20年以上的建物,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使用执照者,应该在2024年第一季申报。如果没有依规定完成公安申报者,依《建筑法》规定,将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得连续处罚。

工务局提醒,今年应该公安申报的8层楼以上建筑物,请尽速于3月31日前完成申报,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