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8至15楼集合住宅公安申报倒数 2千处仍未申报
新北市8至15楼集合住宅,须在3月底之前进行公安申报,未在期限内完成申报者将依建筑法开罚,最高可处30万元罚锾。(新北市工务局提供)
新北市8至15楼集合住宅须于3月底前进行公安申报,工务局统计,共有4100处应申报公安,但目前仍有半数尚未依规定申报,呼吁各务必在期限内完成申报,违者将依建筑法开罚,最高可处30万元罚锾。
工务局长祝惠美表示,鉴于高雄城中城大楼大火烧出大楼消防公安问题,内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均应自今年1月至3月底,实施8楼至15楼集合住宅公安申报,新北市政府利用去年一整年的时间向民众宣导说明公安申报原则与方向,让民众了解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提升社区公安意识,并透过日常管理加强维护公共安全。
工务局指出,全市8楼至15楼共有4100处应申报公安,至今约有一半尚未申报,距3月底仅剩不到一周,届时未委托内政部营建署指定认可的检查机构或检查人办理检查申报,将依建筑法规定处以6至30万元罚锾,以维护居住安全。
工务局说明,依内政部规定,16楼以上集合住宅每2年要公安申报,8楼至15楼每3年要申报。检查项目包括公共设施的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针设备、紧急发电机等6项。
为利民众寻找检查人,新北市政府特别将内政部营建署认可专业检查机构网址置于官网https://pse.is/4vbftu,让民众更快速查询并委托检查申报,希望尽速依规定在期限内完成检查申报,提升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