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8至11层集合住宅 明年起须公安申报
桃园明年起8至11层集合住宅,每3年也要办理1次公共安全检查及申报作业,违者将开罚6至30万元。(本报资料照)
桃园市16层楼以上的集合住宅公安申报已行之多年,今年12至15层集合住宅首次纳入应办理公安申报范畴,为逐步加强集合住宅公共安全管理,明年起8至11层集合住宅,每3年也要办理1次公共安全检查及申报作业,违者将开罚6至30万元。
建管处指出,中央规定16楼以上大楼每2年要公安申报,15楼以下则授权地方自行决定,前年10月高雄城中城大火后,各地方政府重新审视低楼层集合住宅公安申报必要性,桃园市去年正式公告,规定全市12楼至15楼的1132栋大楼今年1至3月要公安申报,8楼至11楼的850栋则于明年申报,未来每3年1次。
桃园8至11层集合住宅,明年起要公安申报。(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建管处表示,社区应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检查公安,透过每3年1次的安检机制,检视自己居住场所的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是否符合安全,以确保灾害发生时的逃生安全。
建管处自去年开始已办理10场宣导说明会,更将检查申报费用及改善费用纳入公寓大厦修缮补助的范围,社区管委会可以在完成申报或改善之后,向建管处申请相关补助费用。今年下半年也会持续办理相关宣导说明会,以辅导社区于明年1至3月申报期间完成首次申报、改善作业。
专业机构或专业检查人之名单,可至内政部营建署网站,点选「建筑物公共安全」/「一般民众」/「公司/机构证照资料查询」/「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标准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