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8楼以上集合住宅 明年起须公安申报
强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新北规定明年起8层楼以上未达16层楼集合住宅须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违者最高罚30万元。(新北市工务局提供/陈慰慈新北传真)
高雄城中城大火酿成46人死亡、41人轻重伤,为避免惨剧再次发生,新北市政府强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自2021年起,8层楼以上未达16层楼集合住宅须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6层楼以上未达8层楼集合住宅则自2025年开始申报,若未依规定申报,将面临6万到30万元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工务局表示,依照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规定,集合住宅申报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新北市辖内8层以上未达16层且建筑物高度未达50公尺的集合住宅,应于明年起每3年申报一次;6层以上未达8层之集合住宅,应于2025年起每4年申报一次。
工务局说明,公安申报是为确保防火避难路径的通畅及设施设备安全,延长灾害发生时的逃生时间,检查项目包含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等6项检查。由建筑物所有权人、管委会应委请营建署认可的专业机构或专业检查人员办理检查签证,并向工务局申报。
工务局长詹荣锋表示,已请各区公所协助发文通知社区,并制作宣导折页请各区公所协助发放,另结合地方公所宣导,办理相关法令说明会,提醒社区必须准时申报。同时吁民众,平时就应确保公共区域逃生动线畅通及定期检修逃生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工务局指出,目前经过内政部营建署认可的新北市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机构及检查人员各有9间及243名;民众除可以透过营建署网站寻找相关检查机构及检查人讯息外,也能透过工务局网站连结寻找。
此外,也可洽询社团法人新北市建筑师公会、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台湾省结构工程技师公会、新北市消防设备师公会及新北市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商业同业公会,洽询相关检查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