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租客!住宅单层隔6间以上得申报

民众租屋。(示意图记者叶佳华摄)

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由于近年租屋火灾事件频传,造成重大伤亡,内政部营建署4月底公告,一般住宅单层隔间,只要超过6间,或是设置超过10个床位,隔间建材应得用不燃材料,且必须每2年定期主管机关申报,若未依照法规,将可开罚6~30万元。

营建署建筑管理组组长高文婷表示,室内装修及公安申报制度皆于民国84年台中卫尔康大火后所产生,但这些制度多落实于公共场所,而近年的火灾事件多因民宅非法隔间所造成,使得部分民宅确实有纳入公共场所规范的必要性,因此根据「建筑法」77条,「非供公众使用之建筑物,经内政部认有必要时亦同」的条文授权,进一步增订公告。

增订内容指出,若一般住宅单层隔间超过6间或设置超过10张床位,在建筑物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时,须以H-1类组(供特定人短期住宿的场所)按实际现况用途办理,也就是,300平方公尺(约90.75坪)以上每2年定期申报1次;未达300平方公尺则是每4年申报1次。

另外,除了必须申报之外,室内装修材料也不得使用易燃材料。高文婷表示,一般住宅原本属于H-2类组(非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但原有「建筑法」子法「建筑技术规则」88条规定,并没有明确针对装修材料规范。有鉴于民众常将一般住宅隔间出租,常用木板等易燃材料隔间,容易酿祸,因此公告将此类建筑纳入H-1类组(供特定人短期住宿的场所)。

高文婷指出,此公告已于4月30日立即生效,由地方政府执行,但由于这类建筑多属民宅,目前仍仰赖民众检举,「不论是有出租行为或是隔间行为,只要是在公告前后仍有持续使用,就得进行公安申报。」若不符合公众建物标准,将依各县市规定限期改善,若期限内未改善者,将可开罚新台币6~30万元,甚至可直接拆除。

妈妈基金会认为,过去以来房东非法隔间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此次修法后,对于租屋物件安全性具有规范,一方面提升租客保障与安全,另一方面也能辅导房东朝向合法化。▼房东带看房。(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