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楼以上集合住宅要公安申报 北市建管处:7月起清查并开罚

▲北市8楼以上集合住宅未申报公安,于7月起开罚。(图/记者董美琪摄)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有鉴于近来台湾各地屡传火灾憾事,平时做好预防工作,相当重要。台北市建管处表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有责任加强防火避难设施及设备安全的维护(如走廊、楼梯间不得堆放杂物致妨碍逃生及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时常关闭或有闭合不全、损坏影响防火避难等),提高自我公安意识,才能确保万一灾害发生时,逃生动线能够畅通。

依照内政部现行公安申报规定,集合住宅大楼16楼以上申报频率为每2年申报一次,申报期限为该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首次申报除外),检查项目包括「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共6项。

北市建管处表示,北市8楼以上集合住宅大楼已于112年正式纳入应申报对象,建管处于111年起委托专业团体举办说明会、现场巡查提供法令及申报资讯咨询服务,除持续发函、公告提醒符合要件的场所申报,也办理初检作业并广发宣传品、图卡懒人包,协助民众快速了解建物公安的政策及重要性。

针对8楼以上集合住宅大楼,北市府于113年7月1日起开始进行行政清查并开罚,预计8月底前进行裁罚并限期办理公安申报作业,还未申报的大楼应尽速申报。

另,114年起6至7楼集合住宅大楼也将纳入应办理公安申报场所,民众若有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及申报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建管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