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绿鬣蜥、食蛇龟」9/1起须申请登记 非法持有最高罚5万
绿鬣蜥为外来种,在台湾曾依「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列为保育类,但被民众带入台湾后弃养,导致绿鬣蜥大量繁衍,对农田造成危害,影响本土动植物生存,2014年7月2日公告移除保育类。农委会今(27日)指出,9月1日起至11月30日,若要饲养绿鬣蜥或食蛇龟都要申请登记,否则将罚最高5万元。
农委会说明,美洲绿鬣蜥主要入侵的途径为「弃养」,因为外型亮丽、性情温驯易于饲养,导致很多人跟风饲养,却未做足事前功课,绿鬣蜥长得太大或是个人因素无法养了就遗弃到野外,造成生态被破坏,不但原生种生存空间、破坏森林植群的更新,也因其习性会挖土又会啃食农作物,导致农民严重的农损。
▲绿鬣蜥。(图/农委会提供)
农委会表示,正因此,「饲养登记」是源头管理的手段之一,此次针对适用野生动物保育法之人工饲养、繁殖陆域野生动物种类,和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之种类,两项规定都进行修正。
农委会强调,饲主9月1日起就可向饲养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登记,需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若没有可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51条规定处最高5万元罚锾,必须提醒这是重要且正确的观念,吁各位动物的爸爸妈妈 不弃养任何宠物。详细资讯和其他饲养动物,饲主可参考这份名单。另外,涉及海洋野生动物物种部分,将由海洋委员会另行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