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任意弃养绿鬣蜥最高可处25万 欢迎民众检举

任意释放绿鬣蜥最高可处25万元罚锾,欢迎民众检举。(图/高雄市政府农业局)

10月份已进入绿鬣蜥的繁殖期,近期常有民众在靠近水边的草地或树上发现绿鬣蜥的踪迹,甚至看到体色鲜艳呈现橘红色的繁殖期绿鬣蜥而惊呼连连,其实,绿鬣蜥是草食性动物,并不会主动伤害人,目前也没有绿鬣蜥攻击人的通报案件,民众发现时毋需过度惊慌,看见绿鬣蜥出没可通知环境管理单位或直接拨打1999处理。

有民众在靠近水边的草地或树上发现绿鬣蜥的踪迹。(图/高雄市政府农业局)

绿鬣蜥非本土原生物种,早期因宠物市场需求引进台湾,但因体长最长可达2公尺,不是每位饲主都能接受而可能发生弃养或是逃逸,我国又是适宜绿鬣蜥繁殖生长的环境,故近年造成野外群体大爆量,造成农业损失,或因挖土的习性可能损害河堤、破坏道路与桥墩等基础设施,更有压缩本土物种生存空间,影响生态平衡等危害。故政府已于109年公告为「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之种类」,非经登记不可饲养、不可繁殖,违法饲养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最高可罚5万元,未经许可贩卖绿鬣蜥最高可罚30万元。政府并于110年全面禁止进口绿鬣蜥。

违法饲养绿鬣蜥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最高可罚5万元,未经许可贩卖绿鬣蜥最高可罚30万元。(图/高雄市政府农业局)

高雄市政府农业局为了有效清除绿鬣蜥,除委托厂商即时处理民众1999通报案件,针对绿鬣蜥出没热点另外委托专业团队定点监控与定期巡查捕捉,同时锁定以公园、学校为重点清除目标,携手公园处、学校等场域管理机关加强除草,让绿鬣蜥不易藏匿,以便专业团队进场捕捉。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移除超过5000只左右。

私自释放绿鬣蜥于野外,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最高可处25万元罚锾,若有破坏生态系之虞者,处罚更可高达50万至250万元。(图/高雄市政府农业局)

另高雄市政府农业局再次呼吁,绿鬣蜥已公告不得释放,如果私自释放绿鬣蜥于野外,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最高可处25万元罚锾,若有破坏生态系之虞者,处罚更可高达50万至250万元,提醒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倘无意愿继续饲养绿鬣蜥,可向农业局寻求后续处理,千万不要私自释放,并欢迎民众若发现于野外释放绿鬣蜥的行为,主动向1999检举,全民共同为保护环境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