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酷斯拉」入侵7县市 美洲绿鬣蜥饲主须登记、不得繁殖
农委会15日预告订定「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之种类」草案,将美洲绿鬣蜥公告为有害生态环境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公告后饲养美洲绿鬣蜥需向政府登记备查,且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繁殖,以杜绝目前美洲绿鬣蜥宠物弃养及任意繁殖情形,降低美洲绿鬣蜥对本土生态可能的危害冲击。该草案将进行为期60天之预告。
之前有网友将在国外属于保育类的绿鬣蜥做成「蒜头蜥蜴汤」、「蒜蓉豆腐乳蒸蜥蜴」2道料理PO上网,引起许多网友讨论,当时林务局提两项意见,建议民众还是别吃,因为该动物大多都生长在野外,身上有许多寄生虫,怕吃了影响身体健康,而且观感也不好。
美洲绿鬣蜥(Iguana iguana)是原产于中南美洲之陆域爬虫类动物,属于大型蜥蜴,每次繁殖可产20-70颗卵,在无天敌且气候合适的环境下,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繁衍。林务局指出,目前已在包括台湾在内的15个国家发现入侵族群,其所产生的危害,包括因其挖土的习性可能损害河堤基础设施,并造成农业、观光、食物与生物安全威胁,带来电线短路停电及道路塌陷或堤岸侵蚀等直接经济损失,亦可能破坏植被并与原生物种竞争,影响本土生态。
林务局说明,美洲绿鬣蜥入侵环境的途径主要为「弃养」。也因为美洲绿鬣蜥与「酷斯拉」相似的奇特外型,加上性情温和易于饲养,而在宠物市场广受欢迎,但多数饲主购买时,未评估其成长后体型可达2公尺长,目前已发现在台中市、彰化县、嘉义县(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东县范围皆有大量族群被弃养,并有快速扩散趋势。
▲绿鬣蜥 。(图/林务局提供)
为移除野外入侵族群,林务局委托屏东科技大学及相关团体进行捕捉,从103年起至今已移除了7417只。林务局提到,除捕捉已逸散在野外的美洲绿鬣蜥之外,管制人为饲养的个体、防止弃养与人工繁殖,对减少美洲绿鬣蜥危害已刻不容缓。
林务局表示,目前在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1条规定,已公告美洲绿鬣蜥为「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之种类」,等正式公告后,美洲绿鬣蜥饲主应依规定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登记;如未于期限内登记,或于登记后规避查核,可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