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海蟾蜍6/14前未登记 最高罚5万
饲养海蟾蜍须于6/14前完成登记。(动保处提供/杨亚璇台北传真)
台北市动保处今天表示,海蟾蜍饲主应于今年6月14日办理饲养登记,违者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51条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海蟾蜍(学名为Rhinella marina),原产于中南美洲,已列为「世界百大外来入侵种」,去年度持续侵袭南投草屯区,截至目前捕抓数量已突破数千只,甚至有逐渐扩散的趋势。
动保处表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已于4月7日将其公告列入「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1条第1项所定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种类」,为防止民众饲养、繁殖之海蟾蜍个体不慎逸出野外,变成危害生态环境的大麻烦。
动保处说,4月15日公告生效后,已饲养之个体,饲主应于指定期限6月14日前检附申请书表及身分证明文件、可供辨识的动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本处完成登记,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买卖,提醒饲主务必把握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而受罚。
动保处强调,公告登记目的在于提醒饲主善尽饲养照顾的责任,且不得再私下繁殖、贩售;无法继续饲养的贩售业者或民众,可于登记期限内将持有个体送交动保处,千万不要随便放生或丢弃野外,以维护国内环境生态的完整。
动保处表示,将自登记期限后起加强查察,若经查获饲养海蟾蜍未完成登记者,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51条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