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邻居被逮:我们只有口交 「性器官没接合」判无罪! 

男子和邻居谱出婚外情,但无法确定有性器官接合,遭法院判无罪。(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已婚的杨姓男子去年和黄姓女邻居谱出婚外情,两人被发现会互传「穴穴很痒」、「妹妹爱打砲」等咸湿讯息,甚至还有口交照片,事后被杨男老婆发现提个通奸桥头地方法院认为,虽然有露骨照片,但是没有办法确定性器官有无接触,判2人无罪。

杨男2016年6、7月勾搭上黄女,并在住处办事」多次,被老婆发现且找出和小三限制级对话,包括「不要让我老是抄家伙对你」、「穴穴很痒」、「如果你身材是那样,当然每天找你打砲啊」等等,甚至还有生殖器、口交等43张照片。

案件审理期间,杨男只坦承有口交行为,并没有和对方发生性行为,甚至还提出意见,认为性行为就是要有性器官接触才算,还辩两人的私讯都是空谈而已,不是真的;黄女则是也口径一致的只承认有口交,但强调没有任何性行为。

法官认为,虽然两名被告有互传许多咸湿讯息,且还有许多限制级照片,但是通奸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性器官接触,所以没有确实证据证明杨男、黄女有发生性行为,所以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