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男杀警判无罪 妻压力大到搬家想轻生...邻居叹:他们夫妻人很好

被控杀死铁路警察的郑姓男子家人,在案发后不久已搬离租处,据郑男的邻居表示,郑男夫妻人很好,「司法有判决」就好,但也有人认为杀人判无罪,这叫死者家属难以接受。(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被控杀死铁路警察的台南市郑姓男子,嘉义地院30日以郑男患有精神疾病判无罪,郑男家人在案发后不久已搬离租处,据郑男的邻居表示,郑男夫妻人很好,「司法有判决」就好,但也有人认为杀人判无罪,这叫死者家属难以接受。

被控杀死铁路警察的郑男,原住在台南市安南区,据了解案发后约一周,郑嫌妻女就搬离租屋处,郑妻更因压力过大,曾扬言自杀,当时里长紧急通报社会局介入辅导,幸未发生憾事

郑男旧居邻居指出,郑男夫妻租住该处多年,平日虽较少与人互动,但「夫妻人很好,很老实」,但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有申请低收入户」,对于郑男获判无罪,邻居表示:「司法处理(有判决)了就好,没什么意见」。

据嘉义地院指出,郑男因认遭雇主及友人公平对待,且怀疑有人要谋害自己,取得自己投保保险金,认为需要防身,即于2019年7月3日下午3时30分,在台南市小北百货购买红柄嫁接刀、水果刀各1支。随后,郑男搭乘火车因票种不符被要求补票,郑男拒绝,在车厢移动并咆哮,警员李承翰获报前往处理。

郑男见身穿警察制服的李承翰,情绪更激动,取出藏于裤子口袋内之红柄嫁接刀,朝李承翰左腹部刺击,造成被害人上腹单一穿刺伤,大量出血死亡。经法院审理,认郑男行为时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识行为违法,郑男2001年起,开始前往奇美医院精神科门诊,并于2010年被医生诊断罹患思觉失调症,依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判决郑男无罪,并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5年,全案可上诉。

法院指出,案发前2天,郑嫌思觉失调症已发作,妄想遭朋友设计,要和女儿一起谋害他,诈领保险金;郑嫌在嘉义火车站列车长要求下车时,也妄想有人要害他,语无伦次,足认被告精神状态极度不稳,严重影响其认知及理解能力,随即持刀刺杀前来处理之员警﹔法院同意郑嫌以新台币50万元具保后,停止羁押,但在被告具保之前,仍应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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