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不伦女邻居 自爆「性无能」想脱罪 法院判决出炉

新北一名已婚男子与女邻居出轨,被妻子抓包之后挨告,还当庭称自己性无能企图卸责。(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女子发现严姓女邻居与丈夫关系不单纯,2人大玩车震,还进出汽车旅馆开房间,让她愤而控告2人侵害配偶权并请求连带赔偿100万元。新北地院审结,判2人须连带赔偿4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女子主张已与黄姓男子结婚超过40年,今年调解离婚,育有3名子女,婚后共同经营公司,未料黄男与住在楼上的严姓女子越走越近,前年8月间相约在车上发生性行为,同年10月进出汽车旅馆爱抚,认为2人的行为明显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际,故依法向2人请求连带赔偿100万元。

对此,黄男辩称,他与严女在车上仅有互相抚摸,因为他年事已高,长年有摄护腺问题,实际上已无性能力,故2人并未发生性行为,反控妻子个性强势,他住院期间妻子从未到院探视,夫妻感情漠然。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译文,发现黄男曾说,「你给我再摸一下,你应该要弄一下才硬啊,夹得好舒服」、「我们不要去停车场改去汽车旅馆」、「你不跟我做爱,我不勉强你」等语,后段更纪录下2人与汽车旅馆员工的对话,足见黄妻的主张为真,不采信黄男说词,审酌双方经济能力等一切情状,判黄男与严女须连带赔偿黄妻4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