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气外机扰邻!2家闹上法院 判决出炉

▲徐女家的冷气外机。(图/翻摄自红星新闻)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因为冷气外机的安装位置,四川峨眉山市一社区的徐姓女屋主被邻居起诉到了法院。徐女称,客厅冷气外机安装时征得物业和邻居同意。而邻居段女却认为,放置的位置是公共部位,并非建商预留的冷气外机位,当初没想到会对自家产生影响,所以未反对安装。但入住后,对方冷气开机后产生的热量、噪音等严重影响一家人的生活,因与对方多次协商移机无果才诉至法院。

据《红星新闻》报导,徐女与邻居段女的房屋阳台间相距约2.2公尺,透过公共区域的一个结构板相连。

徐女在装修房子时,将客厅冷气外机安装在结构板处,并称在安装前已征得物业和段女的同意。然而,段女却表示,入住后发现冷气外机的运转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并在协商无果后将徐女起诉。

对此,徐女表示,自家冷气符合国家规定,并无超标噪音影响生活。段女则认为,该社区物业管理不规范,冷气外机安装距离过近,且不能因物业不作为或多人在该处安装就合理合法。

7月15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女一方需将放置在公共部位结构板上的外机,移至建商预留的位置;段女一方承担此次移机所实际产生合理费用的30%。法院认为,因为徐女安装前曾征询过段女老公的意见,其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对造成该移机后果存在一定过错。

对此,徐女不服提起上诉。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女对此表示「委屈」,认为移机会对装修造成大破坏,且现在很多居民楼两户之间的相邻距离都不可能达到4公尺,冷气安装又怎么可能达到4公尺。段女则表示,打官司很累,但自己是受害者,大门自己的合法权益肯定要维护。

该社区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不需要物业同意,只要邻居同意你安在那里就可以安。」目前,此案二审判决已作出两月有余,段女一方尚未申请强制执行,徐女也希望此事能够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