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专栏-惊世媳妇重创台湾治理 吁政府机关联合补破网

就在全球倡议如何推动企业永续发展、重视环境保护、善尽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公司治理蓝海之时,也正在台湾努力争取亚洲公司治理协会「CG Watch」的排名进步、证明台湾能取代香港成为亚洲金融中心之际,因林郭文艳一人而受到重挫!

首先,就在今年大同公司股东常会前,因林郭文艳认为部分外资持股「可疑」,即对群益证券(香港)、群益金鼎证券、新加坡银行汇丰银行(台湾)、元富证券(香港)、中国信托银行、国泰证券(香港)、汇丰金融证券(亚洲)等8家外资机构(总共投资大同公司超过20%)提起诉讼恫吓外资保管银行、证券投资专户外国投资者,此举恐使外资法人对台资本市场失去信心

接着,持股仅有0.6%的林郭文艳更在6月30日大同公司股东常会当天,以「公司自理」为由,迳自违法剥夺53.4%股东的出席权以及(或)表决权等「股东权」,就是不让非其能掌控之人士,有任何当选董事席次机会,并且扬言如果股东有「不满」、「不爽」就去提告!

为什么林郭文艳敢如此妄为呢?实则肇因于三年前,大同董事会就违法剥夺股东「提名权」,虽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大同公司董事会违法、但三审尚未定谳,董事三年任期已然届满;因此,林郭文艳食髓知味企图再以司法缠讼拖延、再任三年。

但是此作为,政府主管机关「如果不处理,政府怎么立威!」也不应授与林郭文艳以司法拖延的任何机会和空间

首先,证券交易所宣布大同公司从7月2日起,无限期变更交易方法为全额交割;虽然股东因此受到股价重挫的损失,但这一切都是祸起林郭。

证期局也强调:「未发给部分股东表决权票及选举票,已违背公司治理股东行动主义!」集保结算所亦表示,将向金管会建议大同公司不得再自办股务事务

投保中心更痛批:「未经权责单位查明认定前,迳自剔除表决权,此案例乃我国公司治理之最大挫败」;因此,投保中心召开临时董事会,针对林郭文艳迳自认定部分股东无表决权等情事,认为执行业务有重大违反法令情事,决议通过对其提起裁判解任诉讼。

现在,最终能贯彻申张政府公权力的单位就是经济部,除了应速予驳回大同公司违法选出董事及独立董事变更登记之外,经济部应核准股东依公司法第173条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合法全面改选董事及独立董事,以维台湾公司治理以及政府机关的最后尊严。

(本文作者恒生永续发展顾问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