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让女口交完撂一句话惹怒她 被控性侵法官判无罪
一名19岁女网友控诉男大生性侵,但法官调查后认为男方无强暴胁迫,因此不起诉。(示意图,非新闻画面/达志影像)
2020年7月某日晚上10时许,一名21岁林姓男大生在交友软体上结识19岁少女,双方相约台北车站碰面,接着共乘机车前往永和区河滨公园聊天散步。期间,男大生因对方长相甜美,按耐不住情欲,看准时机就手压女方头部强行口交,随后还载着19岁少女前往摩铁发展性关系,可由于男大生事后强调「不愿再见面」,女方心有不甘,于是前往警局提告性侵,而新北地检调查阅监视器影像后,认为男方从头到尾无胁迫之意,因此处分不起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指出,去(2020)年7月某日晚上10时许,林男跟19岁女子透过交友软体相约台北车站,双方碰面后,林男因为女方样貌可爱,所以忍不住在河滨公园散步时,手压女子头部,将性器官放入其口,接着彼此又共乘机车,前往附近汽车旅馆开房间发生性行为,但2人散会后,女子自觉遭性侵,于是前往辖区警局报案提告。
警方获报很快传唤林男到案说明,他表示双方是合意发生性关系,过程无强暴胁迫,怀疑少女是因为自己说「不会再见面」,心生不满才提告,但林男讯后仍遭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送办。
全案经新北地检署调查,并调阅汽车旅馆监视器影像后发现,男女双方确有见面,可骑乘机车进入汽车旅馆时,他们的神情都相当自然,看不出女方有遭胁迫情事,检察官最后因此以罪证不足不起诉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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