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狗看到床上去告性侵 女一句「拉链在这」法官判他无罪

▲一名魏姓男子朋友家中小狗,趁独处时对她强制性交。(示意图/CFP)

记者黄苑瑜苗栗报导

苗栗一名魏姓男子邀约友人小芸化名)到家中看小狗,竟趁独处时对她强制性交。苗栗地检署将魏男起诉,但经苗栗地院审理认为,小芸在案发后还传讯息给魏男前往酒吧接送她,与一般遭受侵犯的被害人态度不大相同,和审理时所称对魏男心生恐惧有所出入,难以证明魏男有强制性交,因此判他无罪。

判决指出,魏男在2018年6月14日载小芸回住处性侵。然而魏男指出,当时原本要载小芸回家但遭拒绝,对方反而愿意跟他回家看小狗,后来2人就在床上嬉闹暧昧,过程中对方都没有抗拒,而帮她脱吊带裤时,拉链位置都是小芸告知的。

对此小芸指出,到了魏男家中,对方只穿着内裤突然将她扑倒在床上并躺在旁边,不停亲吻胸部脖子和嘴,即使她一直抗拒也没用,且双手都被魏男抓住动不了,遭对方强制性侵。

不过法官发现,小芸当时其实有求援的机会却未对外求救,且2人的对话讯息谈到「我真的觉得刚刚我们做那档事我真的很对不起阿O(小芸男友)、他一定也要一个交代」等文字。由此可见,小芸仅担心如何给男友交代,对魏男并没有任何责难

离谱的是,小芸之后前往酒吧还传讯息给魏男要求接送她,与遭受性侵的被害人反应差异过大,难认她被强制性交。苗栗地院法官因此判魏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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