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嘿咻挨告性侵 女笑着离去…法官:她很愉悦,无罪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李姓清洁工百货公司工作期间认识患有智能障碍小美化名),相处一段时间后就将人载回住处发生性关系,没想到事后挨告性侵。不过,法官认为,小美自李男家离去时都「面带笑容」,事后还曾传简讯男方「可以打给你吗?」显然与一般遭性侵的受害者反应不同,因此,一、二审都判处李男无罪。

李男民国103年时在百货公司担任清洁工,因此与同样是清洁工的小美相识,两人平时相处状况亲密也曾被目睹一起吃饭,同年2月就在工作场所地下室磨蹭下体自慰,3月则带她回住处发生性关系,原以为是两情相悦,没想到事后反挨告性侵。

▲小美声称遭性侵,却是笑着离开李男的住处。(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小美则表示,在地下室时李男曾强拉衣裤,还用尿尿的地方去碰她尿尿的地方(应为阴道),之后就被强拉到住处性侵,「我有说不要这样做,还骂他、推他。是他喜欢我,我不喜欢他。」事发之后小美的母亲带她到郭综合医院验伤,确诊处女膜陈旧性裂伤,因此才提告。不过,李男一审获判无罪,女方家属不服提出上诉。

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小美声称在李男家遭强拉上床性侵,但调阅当天的监视器画面发现,她离开时也是由李男骑机车接送,期间还一边走路一边聊天,面露笑容看起来心情相当愉悦,且事发之后还曾传讯息询问,「你在生气吗?」、「如果我真的被赶出来,可以打给你吗?」、「你几点有空中午吃饭打给我。」显然与一般遭性侵的受害者反应不同,因此驳回上诉,维持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