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告性侵法官却判无罪? 全因她用「女上男下」床战

陈女指控遭到性侵,却因为行为和姿势太过怪异,法官判决无罪。(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地方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陈姓女子在Line上认识了林男,林男邀陈女到家中游玩,但陈女事后却控告遭到性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林男当时并未限制陈女行动,且家中尚有其他人在,却都未听见陈女的求救声,两人做爱的地点更是从床上桌上地板都有,最后以「女上男下方式结束性行为,认为陈女指控不实,判决林男无罪。

根据判决书,陈女在通讯软体Line上认识林男,两人相约出游后,林男开车载陈女回家,陈女指控,林男在房中先是摸遍她全身,接着不顾其意愿,将之压制在床上脱去其衣物,当陈女试图起身时,反被压制在墙上,林男随后躺在地上,逼陈女以「女上男下」方式结束性侵行为。

但法官审理时发现,不仅陈女指控被强迫脱去的外衣毫无破损,且过程中多有求救机会,林男的父亲曾祖母姐姐都在家中,陈女不仅未呼救,「还可听到她发出笑声」,且两人发生性行为的地点与姿势不停更换,辩护律师也质疑,若非陈女自愿,怎么会有「女上男下」此种姿势,却不见陈女伺机逃跑?

判决书提到,法官在询问陈女时,发现陈女的手机并未遭到扣留,且事后还由林男载送其前往车站搭车,且许多说词反复不一致,再加上陈女在事发后并未在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到前男友家中待了一下午才返家,且陈女坦承,男友与男友的友人都曾在事发后找上林男,主动谈和解事宜。法官认为陈女行为在在与常理不符,且证据不足,因此宣判林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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