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少女轻生17次亡!消防小队长偷抄电话遭控性侵 法官4点判无罪

陈男否认猥亵及性侵一事,如今一审获判无罪。(图/翻摄脸书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新竹消防勤务指挥中心陈姓小队长被控性侵打电话求救的报案少女小梅化名),导致她2年内轻生17次,最后不幸身亡。但新竹地院法官以「少女的指控前后不一」、「性骚扰和解书」等4点理由,判陈男无罪。

55岁的陈男2007年由警职转消防,2012年开始到勤务指挥中心任职,有家庭妻小,与同事间相处融洽。2018年初,小梅因目睹妈妈轻生,打电话到新竹县119勤务中心求救,很不幸的,她的妈妈仍撒手人寰。

而陈男当时接获小梅的报案电话后,私下抄录号码并与她结识,两人透过简讯与LINE互动,并相约吃早餐;他同年4月间将小梅载往竹东,被控车停路边、性侵得逞。小梅的父亲得知后非常生气,要替女儿讨公道

▼陈男是新竹县消防局勤务指挥中心小队长。(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陈男签下和解书,并赔偿10万元,但坚称「没有性骚扰」。只是小梅在事发后却多次试图自杀,光2年间就被救护16次,她在2019年底开始接受心理辅导时,陈述自己遭陈男性侵,「想杀死他」,不幸在今年2月轻生身亡。

陈男向检警坦承知道小梅未成年,有开车载她、请她坐到后座,但否认猥亵及性侵一事,仍被检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起诉。新竹县消防队对陈记一支小过,而涉及刑案部分,则待法院判决后再提报公惩惩戒

如今一审判决出炉,《中时新闻网》报导,新竹地院根据4点理由判陈男无罪,包括法官认为小梅和陈的和解书是写「性骚扰」,而非性侵;她在案发后1年7个月验伤提告,无法判定处女膜何时破裂;她指控的前后说法不一;陈在她手机内关于性侵部分的对话,都第一时间提出反驳。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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