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抛摔身亡家属求偿 法官判未阻酒驾自负3成责

少女遭抛摔求偿,法官:未阻酒驾,自负3成责。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两年前和5名友人消夜,喝酒后仍开车送所有人回家行经重新堤外道超速肇事,坐在后座的李姓少女遭抛出车外当场死亡,少女父母向黄姓男子求偿,新北地院判决,少女明明知道驾驶喝酒,却没有劝阻他开车,自己又没系安全带,应该要负3成责任,求偿440万元减成307万元,全案可上诉。

新庄堤外便道只要遇到下雨天视线相对不清楚,两年前曾经发生一起车祸,肇事的休旅车卡在堤外便道的草地上,整台车子经过强烈撞击后,右边车门整个凹进去,变成就像废铁一样,当时车内5人受伤,1人死亡。

根据警方调查,开车的黄姓男子当时约了5个朋友芦洲海产店吃宵夜,酒足饭饱之后,黄姓驾驶开车送所有人回家,其中坐在后座的李姓少女明明知道他有喝酒,也没有阻止他开车,自己又没系安全带,结果行经堤外便道时,疑似下雨天,车速过快,整台车追撞前车打滑180度,后座的李姓少女被甩出车外,送医后没有生命迹象

死者父母向开车驾驶要求民事赔偿440万元,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认为,当时少女没系安全带,明知驾驶喝酒,自己不但没劝阻还上车,所以应该要负3成责任;换句话说,赔偿金额原本的440万元扣掉3成后,只剩下307万元,全案还可上诉。(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