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驾载5岁童撞车乌龟翻 遭判3月上诉求轻判 法官不准

台北地方法院大门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苏姓女子今年4月喝酒后开车载着5岁幼童,她追撞临停路边的车子致翻车,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公共危险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并科罚金1万元,她上诉求轻判或判缓刑,台北地院二审认为没有轻判的空间,驳回她上诉、判刑确定。

去年4月21日下午5点,苏女带台北市某店家内饮用红酒酒类约375毫升后,未待酒精退却,当天晚上9点多她开车返家,不慎追撞杨男驾驶并临停于路边之自用小客车,致苏女所驾车辆翻覆倒地、杨所驾车辆撞击树木。

员警据报到场处理,并于同日晚上10点多对苏女施以吐气酒精浓度测试,测得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85毫克,检方起诉后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喝酒开车幼童追撞临停路边翻车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