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人!怕入监儿子会焦虑症求轻判遭法院打脸

桃园杨姓男子酒驾撞死人最高法院判刑定谳。(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杨姓男子2017年间喝了5小杯威士忌后,清晨开车出门,结果失控打滑,高速撞死走在人行道路人,再撞毁一旁铁皮屋才停下。男子一审遭判刑2年4月,上诉后辩称与妻子离婚,怕自已入监后同住的儿子会有分离焦虑症,请求轻判。最高法院不采信,仍将男子判刑2年4月定谳。

判决指出,杨姓男子(28岁),2017年8月31日晚间10时许,在桃园市八德区永福街某小吃店内,与朋友聚餐席间饮用威士忌酒5小杯后返家休息。但清晨5时许,杨男体内酒精还没完全退散,他就执意开车出门。车辆行经八德区崁顶路与长兴路,距离路口停止线还有120公尺处,杨男就因超速行驶,再加上酒精影响,车辆失控,右偏打滑旋转驶出路面边线,撞上一旁在行人道上行走的刘姓路人,而后再撞烂一旁的铁皮屋。

警方赶到现场后,杨男随即坦承犯案,警方随即将被害人送医急救,但仍因颈椎肋骨骨折气胸而引起创伤性休克死亡。而警方对杨男进行呼气酒测,测得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55毫克。检方之后依照「酒驾致人于死罪」,对杨男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将杨男判刑2年4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时,杨男坦承犯案,还说自己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谅解,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另外自己为了为表示忏悔,定期捐赠棺木。另外自己与前妻离异后,同住的儿子已经有分离焦虑症,倘若自己再因本案入监服刑医师已经诊断出儿子可能会再次复发「其他混合型焦虑症(分离)」,建请法院从轻量刑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杨男犯酒驾致人于死罪,情节重大,而原审已经依照「自首」规定减刑,罪刑相当。至于杨男家庭状况高院认为,这应该是杨男在事发前应时时警惕自己谨慎行事,千万别酿成大祸累及家人事由;而非在铸下大错后,才据以向法院请求轻判之护身符,因此高院不以此为从轻量刑之理由驳回上诉。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