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警遭酒驾女撞断腿截肢 叶毓兰: 法官习惯对酒驾轻判?
芦洲交通分队警员陈昭宏16日在台65线执勤时,遭到女子陈以恩酒驾从后方撞上,右小腿仍需要截肢,对方酒测值达0.87毫克,以10万元交保,对此,前警大教授叶毓兰表示,法官居然以驾驶并非故意撞人为由10万交保,「但在台湾民政府大门纵火的4名嫌犯都羁押禁见,法官难道都习惯对酒驾轻判?还是警察的身家性命比较不值钱?」
陈昭宏16日执勤时,遭陈以恩酒驾高速撞上,造成右小腿需要截肢,但对方不仅是酒驾累犯,还扯谎是阳光刺眼,后又说吃姜母鸭,最后10万交保,对比最近警察破案能力快速,台铁爆炸、一银盗领案,叶毓兰提到,「法官们对警察执法的不支持、不保障,让美国台侨们义愤填膺!」特别是这次酒驾事件,竟然以非故意撞人为由,10万元交保。
叶毓兰还说,「因为在美国酒驾又无照,已经就有不确定的杀人故意,何况是撞到员警的脚,是法官习惯对酒驾轻判?还是警察的身家性命比较不值钱?这是台湾当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另外,也为侦破一银ATM盗领案的警察大声喝采。
▼叶毓兰谈论酒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