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男酒驾撞死单亲爸 不服国民法官判囚7年2月提上诉

22岁李男去年酒驾竞速狂飙追撞前车,致24岁王姓驾驶伤重不治,李还对处理员警咆哮作势夺枪,大腿遭开2枪制伏。(本报资料照片)

23岁李男,去年酒后无照驾驶、竞速狂飙撞死24岁王姓单亲父亲,台北地方法院由国民法官参审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判刑7年2月,李不服提上诉,成为首件台湾高等法院国民法官参审制的上诉案件,合议庭7日由黎惠萍担任受命法官,审判长为迟中慧,陪席法官为顾正德进行准备程序。

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间11时到隔天凌晨,先后在夜店与酒店喝酒后,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1.085毫克,喝得烂醉的李男无照驾驶,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东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驾驶王男致死,员警到场李男竟拉扯员警,呛员警「不敢开枪」,员警朝李男大腿连开2枪制伏。

本案起诉后,成为北院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件,3名职业法官及6名国民法官组合议庭审理后,认定李男确有酒后驾车致人于死的犯行,他虽主张符合自首,但依员警证述内容及员警密录器影片暨勘验笔录记载,认定员警在案发第一时间已怀疑他酒后驾车致人于死,他后来才坦承犯行,与自首要件不符。

国民法官法庭审酌李男基于玩乐因素而酒后驾车,又以时速近100公里的高速,恣意驰骋在北市市区道路撞及王的汽车,且未在第一时间救助王男,致宝贵生命遭剥夺,对死者家属及全体社会形成永难弥平的憾事,犯罪手段恶性重大;考量他迄今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或得到宥恕,且检察官具体求刑7年6月至9年,最后判决量处7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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