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无照酒驾」撞死妇人还逃逸 国民法官法庭判11年

宜兰县林姓男子酒驾撞死妇人后逃逸,宜兰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今天判处林男应执行11年有期徒刑。(李忠一摄)

宜兰县林姓男子去年10月22日喝酒后驾车,在五结乡撞死机车骑士江姓妇人逃逸,此案为宜兰地方法院首件适用《国民法官法》案件,今天(8日)地院宣判,林男所犯酒驾致死判9年6月徒刑、肇事逃逸判2年,应执行11年徒刑,可上诉。

宜兰地方法院指出,此次参与审判的国民法官及备位国民法官年龄落在31至46岁,男女比例为2比6,职业囊括制造、餐饮、金融、家管等;被告林男未曾考领驾照,他在聚餐场合饮酒,途中还有多次违规、超速行驶。

林男驾车高速撞击江妇,导致江妇当场死亡,林男弃车徒步离开现场返家,警方到场酒测时,林男酒测值达每公升0.61毫克。

国民法官法庭经审酌后,因被告无照酒驾、曾酒驾遭判决确定后约2年又再犯、未赔偿被害人等量刑因子,林男酒驾致死判9年6月徒刑、肇事逃逸判2年,应执行11年徒刑。

审判长林惠玲指出,她感谢参与的国民法官,在审前说明时,国民发官都非常投入、认真,也会提出具深度的问题,审理过程国民法官都有在观察、聆听,所提出的问题与案情有密切的关联性,也有注意到被告的相关权益,此案经国民法官的参与后,是经深思熟虑的判决结果。

有国民法官表示,能成为国民法官是很特殊的体验,可以从素人角度了解司法过程,审判长带领的合议庭以其视野带领国民法官了解整起案件,是很珍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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