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酒驾撞死单亲爸 国民法官判刑7年2月 死者家属不上诉
负责男子李佳修酒驾撞死单亲爸公诉论告的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黄振诚、杨舒雯、主任检察官林珮菁、检察官高光萱(由左至右)4人。(台北地检署提供)
23岁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驾竞速狂飙撞死24岁王姓单亲父亲,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参审后,合议庭认为李不符合自首要件,28日依不能安全驾驶因而致人于死者罪判刑7年2月。王男家属对于判决表示接受,目前初步决定不提上诉。
北检公诉检察官高光萱表示,本案诉讼策略建构带有情感的故事,完整呈现被害人的求学经验与家庭背景。本案论告期间,公诉检察官与被害家属充分沟通,包括对提出死者照片、求刑刑度等,家属对于检察官求刑刑度表示接受。
公诉组主任检察官林珮菁指出,量刑反映法律情感,本案有其指标性,希望借由这起判决吓阻酒驾案件,提醒国人酒驾「零容忍」。
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间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饮酒狂欢,之后到酒店续摊,翌日凌晨4时结束后,喝得烂醉的李男酒驾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东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驾驶王男致死,员警到场李男竟拉扯员警,呛员警「不敢开枪」,员警朝李男大腿连开2枪制伏。
本案起诉后,成为台北地院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件,但李男与辩护人主张,已认罪且没有重大量刑争议,没必要让国民法官来审,声请不让国民法官审理,要改为职业法官审理,北院开庭调查后认为声请不符合法律要件,裁定驳回,仍由国民法官参审。
北院开庭时,李男说对死者和家属感到很抱歉,他因遭收押无法去灵堂上香,他有写悔过书,也抄写了30遍经文,希望回向给王男,希望早日出狱、工作赔偿给家属;但死者母亲驳斥,没有看到李男悔过的诚意,犯后态度不佳,希望法官从重量刑。
检察官表示,服刑一半即可申请假释,李酒驾超速肇事后不叫救护车,只忙于和警方冲突、也否认开车,导致王男与包括2岁女儿在内的家人天人永隔憾事,建请从重量刑,判刑7年6月至9年。合议庭27日评议后,28日判刑7年2月。
王男家属第一时间已从律师处,得知判决结果,犯保协会询问王男家属是否提上诉,王男家属表示接受判决结果,决定不提上诉。另王男律师表示,将提起刑事附民事赔偿新台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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