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死首件国民法官参审 男撞死单亲爸遭判7年2月

22岁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驾竞速狂飙,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致24岁王姓驾驶伤重不治,李还对处理员警咆哮作势夺枪,大腿遭开2枪制伏(本报资料照片)

23岁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驾竞速狂飙撞死24岁王姓单亲父亲,台北地方法院由国民法官参审后,合议庭认为李不符合自首要件,依不能安全驾驶因而致人于死者罪判刑7年2月。可上诉。

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间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饮酒狂欢,之后到酒店续摊,翌日凌晨4时结束后,喝得烂醉的李男酒驾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东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驾驶王男致死,员警到场李男竟拉扯员警,呛员警「不敢开枪」,员警朝李男大腿连开2枪制伏。

本案起诉后,成为台北地院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件,但李男与辩护人主张,已认罪且没有重大量刑争议,没必要让国民法官来审,声请不让国民法官审理,要改为职业法官审理,北院开庭调查后认为声请不符合法律要件,裁定驳回,仍由国民法官参审。

北院开庭时,李男说对死者和家属感到很抱歉,他因遭收押无法去灵堂上香,他有写悔过书,也抄写了30遍经文,希望回向给王男,希望早日出狱、工作赔偿给家属;但死者母亲驳斥,没有看到李男悔过的诚意,犯后态度不佳,希望法官从重量刑。

检察官表示,服刑一半即可申请假释,李酒驾超速肇事后不叫救护车,只忙于和警方冲突、也否认开车,导致王男与包括2岁女儿在内的家人天人永隔憾事,建请从重量刑,判刑7年6月至9年。合议庭27日评议后,28日判刑7年2月。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喝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