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 毒驾撞死年轻警员判8年6月

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警员高伟伦今年1月23日骑车返回住处途中遭吸毒后开车的男子吴柏翰撞死,快官派出所员警列队送行载运高员遗体,该案成为彰化首件国民法官宫参审案,肇事者吴柏翰被判刑8年6月。(资料照片/孙英哲彰化传真)

彰化警分局29岁警员高伟伦,于今年1月23日大年初二骑车停等红灯时,遭吸毒后驾车的37岁男子吴柏翰由后方追撞,被撞飞10余公尺,送医抢救仍伤重死亡。该案为彰化县首件由国民法官参审的案件,被告吴柏翰吸毒驾车,肇事情节严重,被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等罪判刑8年6月。

今年大年初二上午8时许,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警员高伟伦值勤完毕准备返家,在骑车行经彰化市彰兴路与圣安路口停等红灯时,遭吴柏翰驾车高速从后方追撞,因撞击力道相当猛烈,高员被撞飞10多公尺远,虽经送医抢救,仍不幸伤重身亡。

从当时案发路口监视器画面可以看见,吴男驾驶的红色轿车从远处高速追撞,撞击力道之大导致高员整个人被撞飞,吴男也同时被抛出车外,而轿车当场180度翻覆,场面令人怵目惊心。

吴柏翰肇事后因受伤住院且疑吸毒神智恍惚,直至案发后两天才清醒出院,接受警方笔录,并被警方在他身上及车内起获10多包毒品。吴男事后辩称车祸当下因精神不佳,有些恍惚,才发生事故。警方事后查出吴男施用毒品再开车上路并肇事,吴男也因犯行重大而遭羁押。

依《国民法官法》规定,国民法官参审案条件是故意致人于死案件,吴男毒驾撞死警员一案被彰化地院列为国民法官参审首案,并从11月20日起连续开庭审理3天,高伟伦的父母全场参与,并在昨天审理庭时哭红双眼,数度说不出话,令人鼻酸。

国民法官法庭认为,被害人家属承受非常大的伤重,让人感同身受,本案被告吴柏翰是施用毒品后驾车,肇事情节严重,造成1条宝贵性命无辜逝去,被告吴男没有任何值得同情、怜悯的犯罪动机。审酌后依《刑法》185条之3第3项前段的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判刑8年6月。

遭吴男毒驾肇事身亡的高伟伦是高雄人,未婚,2017年特考班毕业,之前在花莲县警察局服务,今年1月5日才调到彰化县警局彰化分局快官派出所,不炓甫到在彰化服务18天就发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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