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殉职/时速破百撞死彰化警高伟伦! 恶男毒驾判8年6月定谳
▲彰化警高伟伦大年初二下班返家,遭毒驾撞死。(图/资料照,下同)
记者黄资真/彰化报导
2023年1月23日大年初二上午,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岁员警高伟伦骑车下班返家途中,遭毒驾的38岁吴柏翰以时速破百撞喷,送医抢救后仍因多重创伤,不幸宣告不治,案经最高法院审理后,维持8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1月22日下午3时40分,吴男先在车内以烧烤吸食烟雾方式施用安非他命,当天晚间10时许驾车前往台中火车站、博馆路等处,翌日(23日)凌晨4时22分,吴男从台中市西屯区出发,于上午7时15分到达蔡姓友人位于彰化县员林市住处,7时50分再度驾车离去,返回位于彰化市住处。
上午8时12分许,吴因毒品副作用发作,已失控连闯数个红灯,驾车沿彰兴路一段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竟以时速122公里的恐怖速度,高速撞上刚下班骑车回家、正在停等的高员,高员当场喷飞10多公尺,失去呼吸心跳,送医抢救后仍因头部外伤合并脸部多处撕裂伤、右手腕变形、躯干及四肢多处擦挫伤、胸肋骨骨折并皮下气肿等严重伤害,宣告不治。
▲吴柏翰事发当下因毒品副作用发作,以时速122公里速度撞飞高员。
全案一审由国民法官审理,审酌吴男无照驾驶、超速、未注意车前状况、闯红灯,过失情节严重,侦查中承认施用毒品、违规肇事造成高员死亡,仅对因果关系有争执,难以认定犯后态度不佳,且肇事后曾下车查看高员,并未离开现场,仍有基本良知,考量其经济状况等,判处8年6月。
检方、吴男双双上诉二审,但高院指出,关于事实之认定,第二审法院原则上应尊重国民在第一审判决反映之正当法律感情,除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违背经验法则或论理法则,显然影响判决外,原则上不得遽以撤销,对于双方主张刑期过重、过轻均无理由,予以驳回。检方、吴男再度上诉至最高法院,再度被驳回,全案定谳。
高伟伦是高雄人,未婚,2017年特考班毕业,之前在花莲县警察局服务,2023年1月5日才调到彰化县警局彰化分局快官派出所,没想到在彰化服务才18天就发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