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新竹男「无照+毒驾」撞死义消 二审仍判6年半

▲杨姓男子毒驾撞死义消,被害人当时夹在两部车中间,失去生命迹象。(图/翻摄自记者爆料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未曾考过汽车驾驶执照的新竹男子杨毓荣,去年8月间不仅无照驾驶,还吸毒上路,最后在市区高速追撞一名骑机车的义消,害他嵌进前方卸货的货车车尾惨死。一审由国民法官审理后,将杨男判刑6年6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9日二审仍判6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从未考过汽车驾照的杨男,去年8月间凌晨,先在自家施用第二级管制毒品安非他命后,在凌晨1、2点之际,骑机车到新竹市香山区友人住处。待到近中午左右,杨男开车载着友人外出,车辆开动约20分钟后,到达新竹市北区中华路3段内侧车道由西往东方向。

车辆行驶到该路段与林森路口并左转至林森路后,杨男因车速过快又疏未注意车前情况,追撞前方张姓男子骑乘的机车。张男遭高速撞击后,因前方货车停放路边又打开后车门卸货,张男被杨男的车辆冲撞、嵌进货车车尾惨死。路人赶紧报警,并围住驾车的杨男;但副驾驶座的友人竟趁机默默飘走。警方到场时,杨男坦承犯案,警方在他车上搜出安非他命毒品,并将全案移送法办,检方对杨男依照「毒驾致死罪」提起公诉。

一审由新竹地院国民法官审理,检方当时求刑7到8年,但辩方请求判刑2到3年。最后国民法官针对本案是否需累犯加重?是否自首减刑?以及是否情堪悯恕?三项争点审理后,认为杨男虽有毒品前科,但时日已久,已经过了法定累犯加重刑度的5年期限,故不加重。至于自首部分,国民法官依照自首减刑规定,对杨男减刑;另外情堪悯恕部分,国民法官认为被告违法吸毒后又违法上路驾驶,造成惨案,让被害人家属创伤难以平复,故不减刑。最后国民法官将杨男轻判有期徒刑6年6月。

全案再上诉,高等法院29日二审宣判,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违误,因此驳回上诉,维持杨男6年6月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