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吸毒后93刀杀死吃醋挚友 二审仍判15年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2022年8月19日在林姓好友新庄租屋处,吸食毒咖啡包后精神恍惚。林男疑因吸毒失控,让好友误会对其石姓女友不礼貌,双方爆发激烈口角,林男持刀连刺好友93刀致死,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22)日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于2022年8月18日晚上借住其林姓好友位于新北市新庄区新庄路的租屋处,于翌日上午10时至下午1时许,施用两包毒品咖啡包。

同日下午4时34分至下午6时54分间,林男先在好友租屋处床上睡着,而石女也在同张床的另一侧睡着。之后,好友见林男睡在石女旁边,双方乃发生扭打,林男且拿起弹簧刀,朝好友不断刺击,导致好友因而死亡。

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案经上诉,二审审理后,认为被告犯刑法杀人罪。依石女证述林男攻击好友时,尚能与好友进行对答,且石女拿手机报警时,林男也出手将手机摔掉。可见林男认知报警的意义及效果。

再者,依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鉴定结果,林男行为时并无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识能力或控制能力欠缺或显著减低之情形,自无适用刑法第19条。

再依警员职务报告、秘录器译文,警方到场询问林男时,他并未自首犯罪,其后虽然有向警方坦承与好友打架,但警方已根据现场情形及询问石女结果发觉其犯罪嫌疑,不符合自首减刑规定。

二审指出,原审量刑时,已具体审酌林男是在双方扭打过程中,一时情绪失控下犯下本案,且经石女提醒对方可能已经没有呼吸后,也配合救护,就其犯罪动机及目的而言,并非最为严重,应不得判处死刑。

另审酌林男犯后坦承犯行、犯罪手段严重程度、造成石女及好友家属悲痛、迄未能与被害人家属和解等一切情状,暨兼顾正义应报、罪刑均衡、预防犯罪等多元刑罚目的,而依法判刑,难认有何不当,故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