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不合挥刀刺死2人伤1人 二审认有杀意仍判无期徒刑

新北市李姓男子持折叠刀,刺死2人、刺伤1人,二审判处无期徒刑。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李铭鸿,为了替朋友出气,去年6月间在2伙人谈判时,取出长25公分的折叠刀,刺死对方2人,并刺穿另1人肝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男刀刀刺向要害,下手非轻,足以预见死亡可能,有杀人故意,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4日二审驳回上诉,仍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绰号柠檬」的李男,与黄姓友人交好。去年4月间,黄姓友人的女友小心钱包遗留在另名谢姓男子的车上谢男打电话告知,却引发黄男醋意双方相约在新北市芦洲便利商店见面。谈判过程中,李男掏出折叠刀,刺伤对方阵营中的游姓男子,双方鸟兽散,不了了之。

隔了2个月,双方阵营又相约谈判,敲定三重区的某咖啡厅。过程中,先前遭刺伤的游男胞弟,要求检查背包,确认有无金属物品,没想到真的掉出金属物。双方阵营骚动,打成一团,李男趁乱又掏出折叠刀,朝对方阵营猛刺。结果在短短37秒的时间内,造成游男胞弟左侧外颈动脉切割伤出血死亡、助阵洪姓男子心脏贯通穿刺死亡,另名助阵的李姓男子则是腹壁开放性伤口、肝穿刺伤等重伤害。行凶的李男随即逃逸。

警方循线,第二天就在汽车旅馆中逮捕李男。李男到案后否认杀人,辩称当时为了保护友人安全,才会掏出小刀防卫;况且现场一片混乱,也不知道刺到谁。但检方仍依杀人罪嫌起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他具杀人犯意,依照2个杀人罪、1个杀人未遂罪,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李男仍否认犯案,辩称是为了保护友人安全,仅有伤害人的故意,并无杀人犯意。但高院认定李男的折叠刀锐利,刀刀刺向被害人要害,在短短37秒时间内,就造成2死1重伤的惨剧,确实有杀人犯意。因此高院驳回上诉,仍将李男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