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改重判!乱刀砍杀女再吻尸 更二审无期徒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大宅王」张彦文2014年间,当街砍杀林姓女友47刀致死,还亲吻尸体、猥亵等行为,检方起诉求处死刑一审获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21年6月,更一审更将杀人部分改判15年。案经撤销发回更二审,高院认为他虽与死者家属和解,但恶性重大、过度杀戮行为对社会重大危害,因此改重判无期徒刑。可上诉。

台大宅王张彦文更二审遭重判无期徒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这次更审仅针对杀人部分改判,至于强制、侵入住宅、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合并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36万5000元部分,以及2个强制性交罪各判刑3年2月、侮辱尸体判刑7月部分,先行定谳,高院定应执行6年5月以及1年(得易科罚金)。而这次更审杀人罪部分的改判,若上诉后定谳,将执行无期徒刑。

张男(36岁)于就读台大期间参加电玩比赛夺冠,获得「台大宅王」称号毕业后在知名会计事务所审计员,与当时22岁的林姓女友交往、同居,但半年后女友就打算分手。张男与女友计划日本旅游,盼感情回温,不料日本旅游期间,张男竟然对女友施暴,强拍裸照,扬言杀害女友,回国后女友随即分手。张男情伤后10多天后,竟然在2014年9月间的上午8时许,埋伏在女友租屋处附近,等女友出门上班时,持刀当街砍杀女友47刀,女友当场毙命,张男还亲吻尸体,随即遭逮。

检方起诉后求处死刑,一审法院认为他具有教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审理时,张男与家属以1263万元和解,并先支付450万元,二审因此改判刑21年6月,其中杀人罪从一审无期徒刑酌减为刑期15年。杀人罪部分经最高法院撤销后,发回更一审,更一审仍判刑15年。

杀人罪部分再经撤销发回更二审,高院更二审于17日宣判,高院认为,张男虽有同死之意思,但根据扣案资料,仍认定张男为预谋杀人;且经台大医院鉴定后,认为张男行为时具有辨识能力,并无刑法19条之适用。量刑部分,高院认为,张男虽与死者家属和解,但死者父母伤心欲裂,和解实不足以弥补其伤痛;而本案乃光天化日之下,于巷道内杀人,且砍杀47刀的过度杀戮行为,对社会治安重大危害,高院因此认为非重惩不足以收警惕之效,因此重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