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当医生猪狗不如」台大名医劝世告白:若儿子从医打断腿
▲台大名医黄慧夫沉痛地说,台湾医生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行业。(图/翻摄自脸书/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下同)
台大整形外科主治医师黄慧夫对医学满怀热忱,拥有理想和抱负,却因一场官司前途全毁,不仅无法进修、升迁,更对台湾医界万念俱灰。他说,「在台湾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当医生,医生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行业」,也要求孩子不要当医生。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近日在脸书PO出影片,开头可以看到从医已13年的黄慧夫面露无奈,直言在台湾当医生根本猪狗不如,奉劝所有学医的人「如果有能力做好进修、对医学有兴趣,去别的国家当医生都比台湾好」,因为这番沉痛告白的背后,可以追溯到他10年前在亚东医院进行的一场手术。
▲这场官司让黄慧夫人生留下污点,也毁掉医界前途,再也无法进修和升迁。
当时一名14岁李姓少年无照骑车出车祸,被送往亚东医院。时任亚东医院医师的黄慧夫得知后,立即为患者进行右腿筋膜切开术急救,虽然手术成功,但少年却在5天后自行转院,导致小腿持续内出血坏死,只能被迫截肢,而黄慧夫也因此被家属控告业务过失伤害致重伤罪。
法院审理时,一审判黄慧夫无罪,但二审却在无任何新事证、新鉴定报告的状况下翻盘,判他有罪须入监服刑4个月。黄慧夫想上诉,却受限于刑事诉讼法376条限制,因为第一款规定特定案件二审确定后,不得上诉三审,害得他只能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
起初刑事诉讼法376条的目的是为了让轻判的案件不要拖太久,却限缩了人民的诉讼权。去年底,立法院终于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特定类型案件即使一审无罪、二审改判有罪,仍可上诉;但黄慧夫的医疗纠纷案已终结,即便他有再多冤屈都无法伸张,还连带影响医院升迁、进修,留下一辈子难以抹灭的污点。
这样的结果,让黄慧夫体认到「防卫性医疗」的重要性,即便很多检查、治疗没有必要,甚至可能对病患造成额外伤害,但也必须要做;因为你不知道现在救治的病患以后会怎么对付你,而最悲哀的也莫过于如此:「当医生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如何尽心尽力治病人,而是如何先保护好自己」。
当时正值外科医生纷纷转向医美产业「淘金」的时代,但黄慧夫仍选择留在忙碌又累人的医学中心救人。八仙尘爆当天,身为留守医师的他面对20位生命垂危的烧烫伤病患,仍竭尽所能救人,就算休息也只能趴在桌上,最终成功救回20人,一个不少;但这样的使命感在法律面前却显得一文不值,让他相当灰心,甚至要求孩子不要当医生。
黄慧夫说,「我不准他(儿子)当医生,他当医生我就打断他的腿,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错误的职业」。尽管话说得斩钉截铁,也历经恶法带来的惨痛烙印,但他仍选择留在医界服务、坚持继续救人,「我没有要求很多,我只要求一个公平的审判」好还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