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导性侵翻版!半百男酒后不举 指侵18岁少女
从事养殖业的53岁潘姓男子,前年和儿子女朋友的18岁妹妹聊天时,得知女方有意租屋,竟在谈话中大胆起色心,突然伸手拥抱并亲吻女方,接着强载被害人到他工作的虾寮,潘虽因酒后「不举」,却仍用手指性侵得逞,手法和最近惹上性侵风波的「豆导」雷同。案经最高法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潘男3年2月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潘男前年平时多在屏东县潮洲镇的虾寮,看顾养殖物,晚上就到儿子住处洗澡,因此结识借住在该处的儿子女友的妹妹。2016年10月4日深夜11点半,潘男和儿子及儿子女友姐妹,外出聚餐回到儿子住处后,潘男儿子和女友先入屋,潘男则和儿子女友的妹妹在屋外聊天,潘得知被害人有意找房子租屋居住,聊着聊着潘竟突然伸手拥抱、亲吻,小他35岁的被害人。
被害人受此惊吓,一时不知所措,潘男竟趁她惊魂未定,强拉上机车载往他工作的虾寮,利用自己优势的体力,强脱被害人衣服,强吻胸部和下体,并用手指插入被害人下体,潘虽因酒后无法勃起,没有再进一步性侵,但丢下2000元,并表示「对不起」,还说这样会害了儿子等语。被害人则坚决不收钱,趁隙穿上衣服迅速逃离现场。
隔日上午,潘男儿子女友发现妹妹迟未起来上班,追问后才知妹妹被男友爸爸性侵,就和男友带着妹妹去医院验伤提告。案经检方起诉,潘男一、二审都被认定为逞私欲,强行对被害人性侵,影响身心健康和人格健全发展,所为应该非难,但考量事后赔偿5万达成和解,都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案经上诉三审被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