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雇主及外国人权益 聘雇须确实填写联络资讯

为保障雇主及在台从事海洋渔捞、看护、帮佣、制造、营造屠宰及农林牧鱼塭养殖工作外国人权益劳动部表示,雇主申请办理外国人的招募、引进、聘雇及管理事项时,于雇主聘雇外国人申请书表应正确填写联络资讯,且不得与受雇主委任的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联络资讯相同,以利劳动部后续可即时联系雇主。

劳动部说明,现行雇主聘雇外国人申请书表,虽载有雇主相关联络资讯栏位,然而常有部分雇主的联络资讯未填写、联络资讯非雇主所有,或填写受委任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联络资讯等情事,致无法及时联络雇主,进而影响雇主及外国人权益。

劳动部表示,为能即时直接联系雇主厘清聘雇外国人申请案件审查疑义或须补正事项,及于聘雇期间涉及雇主、外国人权益的聘雇管理事项,须于第一时间联系及通知雇主本人,以避免雇主违反法令规定,致影响雇主及外国人权益,所以劳动部4月20日修正发布相关雇主聘雇外国人申请书表,将雇主相关联络资讯(市内电话行动电话与电子邮件)置于申请书表的特定栏位,并提醒雇主于填写申请书表中雇主联络资讯栏位时,应确实填入可即时直接联络雇主的资料,未填写者,劳动部将退请补正再行确认。

另外,劳动部指出,雇主如果是委任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也应提醒并告知受委任的私立就业服务机构须确实填写,且不得与该机构的联络资讯相同,避免影响雇主及外国人的权益。

民众如对于填写雇主联络资讯有任何疑义不明的地方,除可到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查询了解相关资讯外,也可电洽外国人申请案件网路线上申办系统提供的免付费客服专线(0800-035688)或劳动部电话服务中心(02-8995-6000)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