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雇外国人应守法 违者最高罚150万

劳工局呼吁雇主如有聘雇外国人需求,应确实遵守相关法令规定合法申请。(台中市政府提供)

劳工局呼吁雇主如有聘雇外国人需求,应确实遵守相关法令规定合法申请。(台中市政府提供)

近来因产业订单旺盛,需工量大增,许多雇主选择聘雇外国人作为补充性劳动力,台中市政府劳工局提醒雇主留意,申请聘雇外国人应遵守劳动部法令规定,如以不法手段申请聘雇外国人,除面临最高新台币150万元高额罚锾外,日后也将影响聘雇外国人的资格,相关违法行为已严重影响国民就业及外国人工作权益,劳动部正加强稽核中。

劳工局长张大春说,近来常发现有不肖仲介或业者以不法手段引进外国人,例如办理国内招募征才广告,所刊登的工作地点,未有人员实际从事生产制造工作、甚至未实际营运,涉有征才广告不实;另有业者以浮报劳保人数或不实投保等情事借此增加可聘雇外国人名额,或是在聘雇外国人后,恣意将其违法调动至劳动部许可以外的工作地点或借他人违法使用等情形。

张大春表示,雇主以不实资料向劳动部申请聘雇外国人,依法可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未经许可即指派外国人变更工作地点或从事许可以外工作,即使外国人调动后的工作地点仍属同间公司或同一负责人所有的厂房,仍将面临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且劳动部亦会管制聘雇外国人资格。

劳工局强调,雇主如有聘雇外国人需求,应确实遵守相关法令规定合法申请,如有疑问可迳洽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02-89956000),或台中市劳工局外劳事务科(04-22289111转35500),即时掌握外国人聘雇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