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检疫费用不能转嫁移工 违法雇主恐遭罚30万且废聘

为落实防疫工作,社福类移工、返国休假的移工再来台及菲律宾、印尼移工等,均应接受由政府安排「集中检疫」;至于产业类新引进移工,则由雇主或委托仲介公司办理「居家检疫」。有关检疫期间的住宿应由雇主妥为安排,雇主亦得委任人力仲介公司代为管理。

发展署说明,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规定,雇主申请聘雇移工应依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规划住宿地点与安排隔离措施等事项。移工入国后的生活照顾是雇主责任,故集中检疫处所或检疫旅馆的住宿费用应由雇主负担,倘雇主向移工收取,已涉违反未全额给付薪资的规定,经查证属实,将依法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废止招募及聘雇许可;如系仲介向移工收取,将依就业服务法规定裁处,最重处超收费用20倍罚锾及1年以下停业处分。

另外,移工检疫14天的薪资给付由劳工及雇主协商,如协商约定不给付薪资,移工只要未违反隔离或检疫相关规定及未支领薪资或其他性质相同补助,就可以申请防疫补偿。此防疫补偿是补偿给移工非补偿给雇主,移工若有遭雇主或仲介公司收取检疫费用情事,可保留相关事证向劳动部、地方政府或拨1955提出检举。雇主、移工或仲介公司对检疫费用如有任何疑义,可多加利用劳动部电话客服中心(电话:02-89956000)或1955专线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