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因疫情自主停业「仍要支薪」 违者最高罚100万
全国三级警戒延长,受疫情影响,许多劳工被迫放假,雇主不给工资是否违法?新北市劳工局长陈瑞嘉27日表示,如果是政府要求停业的企业,薪资给付由劳资双方协调;但如果是雇主自行停业,雇主仍要给付劳工薪资,最高可罚100万。
陈瑞嘉表示,如果是政府要求停业,薪资给付由劳资双方协调;如果是雇主自行停业,雇主仍要给付薪资,违者可罚2到100万,企业若符合减班休息,也就是「无薪假」的规定,需通报劳工局,并向劳动部申请相关补助。
陈瑞嘉补充,劳工若被匡列为居家检疫、居家隔离对象,可申请「防疫隔离假」,雇主不得拒绝,也不得要求以其他假别替代,请假期间劳工可申请防疫补偿。
针对中和某工业区员工确诊,雇主仍要求其他员工照常上班,疑似被动等待卫生局通知。卫生局长陈润秋说明,卫生局只要在系统上看到确诊,就会马上联络,并进行疫调匡列,「雇主不能要求确诊者上班」,劳工局表示,若雇主仍要求出勤不给假,已违反劳基法相关规定,可罚2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