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开罚违法雇主 310家业者共1941万
▲劳动检查示意图。(图/新北市政府提供)
记者黄圣庭/新北报导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19日公布第4波违法雇主名单,计有310家业者,开罚1,941万5,000元。其中指南客运及新泰工业经常性使劳工超时工作,多次违反劳基法,5年内累计遭裁罚445万及275万元。
劳动检查处分析,劳基法违规情形以未依法给付加班费最为严重,计有61家;其次为未依法置备工资清册或未提供劳工工资各项目计算明细,有38家;至于未依法置备出勤纪录或未逐日记载劳工实际出、退勤时间,则有37家。另外违反职安法部分,仍以未提供必要安全卫生设施最为普遍,计有112家。
劳检处进一步表示,本次名单中,指南汽车客运使劳工超时工作,且劳工更换班次未给予至少11小时休息时间,分别已是第7次及第4次违反同一规定,加上雇用劳工人数达500余人,因此遭重罚85万元。另新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亦有使劳工超时工作,且单月延长工时高达118小时,甚至连续3个月均有使劳工延长工时超过法定上限,已是第7次违反同一规定,加上雇用劳工人数达300余人,遭重罚65万元。二家公司经常性使劳工超时工作,因此祭出重罚,5年内分别遭处445万及275万元,以避免业者心存侥幸,并借此维护劳工权益。
至于违反性工法部分,主要为受雇者请生理假或留职停薪时,遭受雇主拒绝或不利处分,有7家;雇主知悉职场发生性骚扰时,未采取立即有效纠正补救措施,有5家;此外劳工因提出性工法申诉,遭到雇主予以解雇、调职或其他不利处分,有1家。另外违反就服法部分,为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以身心障碍、年龄予以歧视,各有1家。违反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则以未依法给付资遣费为主,有4家;至于未按月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者,仅有1家。
劳工局长陈瑞嘉表示,为因应劳基法罚锾金额提高至100万元,新北市已于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罚基准,依照违规次数、雇用劳工人数及违法情节决定罚锾金额,违规事业单位如为上市/柜公司者,将加重裁罚金额20%。劳工局呼吁雇主遵守法令规定,以免遭受高额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