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移工自主健康管理 雇主最高挨罚100万

(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提醒,从事海洋渔捞工作家庭帮佣、看护工作及产业类工作的移工,在集中检疫居家检疫14日后,应进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否则雇主将挨罚最少5万、最高100万元罚锾。图/北市劳动局提供)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外籍移工入台,也格外受到社会关注,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表示,根据劳动部公告,从事海洋渔捞工作、家庭帮佣、看护工作及产业类工作的移工,在集中检疫或居家检疫14日后,应进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否则雇主将挨罚最少5万、最高100万元罚锾,恐得不偿失!

劳动部公告,雇主或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以外的第三人,安排从事《就业服务法》第46条第1项第8款至第10款工作的外国人,需进行自主健康管理,如有违反相关措施者,可由直辖市、县(市)劳工主管机关,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6条第3款规定,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陈信瑜解释,意即从事海洋渔捞工作、家庭帮佣、看护工作及产业类工作的移工,在集中检疫或居家检疫14日后,应进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的居住场所,以1人1室为原则,如果安排独立房间有困难,则床位间隔应保持至少1.5公尺,并提供充足肥皂、洗手乳或75%酒精,以供经常清洁手部

陈信瑜说,同时也需保持社交距离佩带口罩、手部卫生及加强环境消毒;移工初到台湾,请雇主务必叮咛,自主健康管理期间要注意的事项,共同守护台湾、降低疫情风险

最后,陈信瑜重申,雇主或仲介以外的第三人,需安排移工进行自主健康管理,如有违反相关措施、经查证属实者,劳动局将依法开罚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为降低防疫风险,请雇主、仲介,或是有委托的第三人,务必依规定为移工安排自主健康管理,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