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5/24~6/30禁开股东会 台积电等1931家受影响

金管会宣布5月24日起至6月底停开股东会,违者开罚。(图/报系资料照)

主管机关公文宣布上市公司应延期办理股东会。(图/记者翻摄)

因应疫情,金管会表示,配合指挥中心5月19日公布提升全国疫情警戒至第三级,同步加严防疫限制,公开发行公司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开股东会,违规开罚1.5万元,预计召开股东会之上市柜及兴柜公司计1,931家。

金管会表示,因应召开「实体股东会」可能之群聚风险经跨部会协商,并参考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各委员建议后,金管会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7条及「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及第3项规定报经指挥中心核定,宣布所有公开发行公司(含上市柜、兴柜及外国企业来台挂牌公司),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一律停止召开股东会。

经查每年五、六月是股东会旺季,依集保公司统计,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预计召开股东会之上市柜及兴柜公司计1931家。

金管会表示,已于20日办理公告「因应疫情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延期召开相关措施」,相关具体作法

一、停止召开期间:公开发行公司应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开股东会。

二、上市柜及兴柜公司应于6月底前召开股东常会及处罚之规定停止适用。

三、7月后实际开会日期及地点应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各公开发行公司之股东会开会日期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举行,实际开会日期及地点应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四、重新公告及寄发通知方式:公开发行公司应于股东会开会日15日前,依原定股东会停止过户之股东名册,寄发明信片或以简便邮件通知各股东,并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

五、原订股东会之相关前置作业程序,按照原规定期间进行至原订开会日前1日,仅实际开会日延至7至8月间,列举重要前置作业程序如下:

(一)停止过户期间依原订股东会作业规定,不须再延长。

(二)股东提案及董监事提名之相关程序,依原订股东会作业时程进行。

(三)征求人及非属征求之受托代理人应编制之委托书明细表,于原订股东会开会5日前,送达公司或代办股务机构

(四)委托书及股东以书面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者,依原订股东会作业程序时程进行统计验证。

(五)公司或其股务代理机构应于原订股东会开会前1日,将股东以电子方式出席之股数汇整编造统计表,于电子投票平台办理公告。

六、原订股东会当日应公告事项于后续实际召开日期办理。